福島縣「大七酒造」出品的限定品,《大七生酛特別純米酒‧戒石銘》,乃三年熟成酒,開栓必須飲盡不能留,因為是「生酛」酒。俺有緣品飲全賴出版社老總在日本旅行時見得而購回,一查資料,「戒石銘」可大有意思了,足以撰寫一文。
看日文資料,此謂二本松市之武士戒律心得,這段「戒石銘」一看全漢字,必然跟中國歷史有關,只不過被識貨的日本武士拿來做戒律,和那會津藩「什の掟」的不可為之事不為之,實乃異曲同工之妙,可見到昔年日本有識之士在漢文化修為上亳不簡單。
查中文資料戒石碑原立於縣署門前,是讓為官者晨夕接目,而「不辱官箴」之警示。是追溯至五代後蜀第二代君主孟昶所撰《戒諭辭》,每句四言,共二十四句,九十六字,如下:
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長,撫養惠綏。
政存三禩,道在七絲,驅雞為理,留犢為規。
寬猛得所,風俗可移,無令侵削,無使瘡痍。
下民易虐,上天難欺,賦輿是切,軍國所資。
朕之賞罰,固不踰時,爾俸爾祿,民膏民脂。
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爾為戒,體朕深思。
箴文用以勸誡官吏常念百姓衣食父母之恩,為官務必清正廉清潔。「戒石銘」雖然始於後蜀,卻興於宋,宋太祖趙匡胤總结前朝興衰得失教訓,便研選孟昶之《戒谕辞》,從其中挑出四句十六字,頒各州縣,刻碑為戒,世代沿襲,天下皆知,便是:「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但時移世易,戒石碑下落不明,碑文在清代乾隆年間東傳日本。1749年日本福島二本松藩主丹羽高宽,將十六字碑文刻在於該市霞城公園内一巨石上,作為藩政官員的座右銘,又譜成歌,令政府公務人員每日上班前吟唱,延续至今不輟。1935年,日本政府將石刻定為國家级保護文物。
一瓶清酒之銘柄,竟然大有故事,中日文化歷史上抹不掉的印記。回看今天中國大陸的官員行徑,希望他/她們明白到下民易虐,上天難欺之理,不要再貪得無厭,最終禍國殃民,災及子孫。我們眾酒友在品飲此酒是俱知此酒銘大有來歷,故皆有點把酒看勢情之嘆,香港之官員自從「港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成立以後,「戒石銘」相等於豎立了在眾官心中,香港的國際地位相應提升不少,但當港督,今稱特區首長都出現了因官犯戒行為時,那其特派廉政專員便會被動搖根基,那等於「戒石銘」將被弄出裂痕,實情將會是一場災難。
那些大小官員或半官方機構和花費著香港人民膏民脂的人員或香港人,你們千萬不要忘記這段「戒石銘」。最後俺想告訴看倌們一段當晚微醺後之插曲,因有覺《大七生酛特別純米酒‧戒石銘》冷飲味道不算出眾,俺見「大七」生酛類酒皆宜溫飲,更著店家拿來熱開水,將整瓶酒放進浸之,來場燗飲,誰料取出浸透招紙的這瓶酒,招紙上的暗花文字便清清楚楚現形,十六字的「戒石銘」銘文「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盡現眼前,有時日本人所思所想的細緻低調,往往就是如此令人暗嘆一記拜服。
二本松市《戒石銘》巨石碑在17:36後可見